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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狗作文600字

| 宇优

作文(composition)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一狗作文6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初一狗作文600字1

狗是一种很可爱的动物,乖巧,忠诚,很讨人喜欢。

狗的种类很多,狗的头一般是比较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鼻子黑乎乎的,长舌头,天热时一般会伸出舌头来散热。狗的耳朵很大,走路时一扇一扇的,好像在扇扇子。狗的尾巴很短,一般是卷着的。狗的奔跑速度很快,往往能给侦破工作节省很多时间。

狗是一种家畜,嗅觉异常灵敏,甚至可以说,离他是十几米远的食物,它不用看,凭闻就能找到。办公人员常常利用狗的这一特点来进行侦察、搜捕之类的活动。狗的听觉也绝不亚于任何一种哺乳动物。在夜深人静的夜晚,听到一丁点儿动静,就会“汪汪”大叫,是小偷无法下手。狗的生活场所很随便,往往只要一块暖和点儿的布就行。有是为主人守一晚上门,在家门口也能睡着。狗的食物一般是家常便饭,当狗还是比较喜欢吃肉,一有肉吃,哪怕只是根骨头,也会高兴的活蹦乱跳,活像中了五百万彩票似的。

狗是一种很忠诚的动物,但时常有一些人把狗当作是卑鄙下流的象征,我想这是一种对狗的人格的侮辱。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对主人最忠诚的动物。发生火灾、地震时,狗往往会先救主人正是因为狗的这种无比的忠诚,许多人才养狗来看门。

狗一般一年一产,每次大约五、六胎。刚产下小崽后,母狗只允许主人来看。如果是外人,母狗就是拼了命,也会保护自己的儿女的。正是因为狗的种种特征,才会受到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广泛应用于看门、侦察、捕猎等活动中。

初一狗作文600字2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像一朵朵梅花,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

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

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它要是看见一根骨头,它就像奥运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

它只要见着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职又可爱的小狗,就是它让我学习进步,而且玩得很快乐,它和我在一个温暖无比的童年里开开心心地度过每一天每一年。

初一狗作文600字3

以前我养过很多动物,但是其中我最喜爱的一个动物。便是一只狐狸犬。它的名字叫做乐乐。

它有着一身黄色的毛。两只短短耳朵和一张黑黑的嘴。它的眼睛总是闪闪发亮,似乎真的可以通人意知人心。其实乐乐并不是我们买来的,而是一次偶然的相遇。让我有了乐乐这一只可爱的狐狸犬。

已经是两年前了。那个时候,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手中拿的汉堡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我没有去捡。便走了过去。忽然我听见了一声吧唧的声音。我回头一看,只见一只脏了吧唧的小狗,低着头,正在啃那个被我掉在地上的汉堡。我轻轻的往回一走,那只小狗突然警觉地回了一下头,顿时就跑走了。我只好稍微往后退了几步,这个时候小狗又怯生生地跑了回来,将那个掉在地上的汉堡拖到了草丛中。

第二天,我想再开一看。那只小狗。于是我将一小节火腿肠放在了地上。过了几分钟,一直黄黄的小狗干跑过来,吃起来那一根火腿肠。

然后我们俩便渐渐熟悉了,小狗也不再害怕我了。我把他领进了家,给他起了个名叫乐乐。

我和乐乐的感情越来越好,有一件事让我现在记忆犹新。

头一次我带着乐乐去散步。我手中的一颗糖掉在了地上。我翻身去捡,突然一个黑色的影子。过来想要拿走我的糖,这个时候乐乐发现了他,一下子用逃黑影子撞了上去。只见黑影子倒了下来,乐乐也摔了。原来那只黑影子是一只黑狗。如果不是乐乐那一回,有可能我就会被那只黑狗给咬到手。

我希望我和乐乐可以永远陪伴下去。

初一狗作文600字4

在宠物店,我一眼就看到了它:3个月大,萌萌的,金黄色的绒毛蓬松柔软,鼻头圆圆的,两只大耳朵扑扇扑扇,一见到我就往我身上蹭。我抱起它,它就舔了舔我的手,一脸无辜的表情……我瞬间被它萌晕了,就你吧,金毛狗,小麦,跟我回家吧!

都说1岁以内的金毛是恶魔,1岁以后才是天使。这个小恶魔果然会折腾,它咬烂了桌脚,撞翻了椅子,门开一个缝,它就“嗖”地逃了出去……你在后面叫它,它会停下来,回头看看你,然后跑得更欢,直到跑够了,才呼哧带喘地跑回你脚边,趴下,一脸认错的表情。

照顾它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的个头长得很快,没几个月就是一头大型犬了。每次遛它,我都得紧紧牵着它,怕它吓到公园里的路人。但它一点都不能体会我的苦心,见到人就摇头晃脑想跟人家亲热,有些怕狗的人吓得惊惶而逃,我和爸爸妈妈一致认为,小麦得学规矩。

训狗,是爸爸的拿手活。手里拎一根香肠,“坐”,爸爸发了指令。小麦一脸糊涂的样子。爸爸拍拍小麦的_,它立刻心领神会,乖乖坐下,然后眼巴巴地盯着香肠。爸爸掰了一小块给它,它喜滋滋地吞了下去……如此反复,一根香肠还没掰完,小麦已经学会了坐,好姑娘!

小麦特别聪明。短短两周内,它就学会了坐,立,卧,握手……最让人好笑的当我的手呈手枪状指着它,嘴巴里“啪”一声,它就会瞬间卧倒,翻身,肚皮朝天,一动不动地装死。每当这时,我们的身边总是围满了人,连那些怕狗的人都感慨:“怎么这么聪明!”

小麦岂止是这点聪明,它还会数数。我伸出一根手指,问:“这是几?”它会叫一声,两根则叫两声,三根则叫三声,再多,它就会犯傻。最让人感到神奇的是它会创坑藏食。有一天早上我给它买了10个小笼包,它竟叼起小笼包在公园里转,然后在一棵树下刨坑。当我发现它用鼻子把小笼包拱进坑里,再拱土埋好时,我目瞪口呆,再丢一个,它如法炮制,换个地儿藏,有时明明藏好了,又不放心,再挖出来重新藏。更神奇的是,等到傍晚我再次遛它时,它准确地刨出小笼包,吃掉。厉害吧?

还有一件事,我家小麦爱吃草。公园里有一种草它很喜欢,每次找到,吃得可欢了。每当此时,我总疑心自己养了一头羊!

我家的小麦怎么样?是不是你也喜欢呢?

初一狗作文600字5

我喜欢很多种动物。然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狗是一种可爱的家畜。它的听觉、嗅觉都十分灵敏。它善于看守门户和搜查物品,还会讨人喜欢。

狗非常可爱。每种狗都有它的特点。像哈巴狗,扁扁的小鼻子,好像撞到墙上碰扁的。还有沙皮狗(我最喜欢的狗),它的毛像沙子一样。狮子狗很小,可是,它的毛却像狮子。

狗既忠实又聪明,听得懂主人下的命令,会照着人的指令去做,像马戏团的狗,它们会表演各种节目。狗也很通人性。它们可以感受到人的感情。你要是高兴的话,它会跟着你玩。你要是不高兴的话,它会舔你,让你高兴。

我爷爷乡下有一条狗,看起来很凶,但是对我却非常友好。每次我回去,它就会摇头摆尾地跑过来,围着我直转圈表示欢迎,有时还会调皮地叫几声,非让我抱抱它不可。等我抱起它时,它还会调皮地舔我的手,舔我的脸,和我亲热一番。这时,我会痒得笑出声来。它就会跟着我的笑声,轻轻地叫几声。当我出去玩时,它就摇着尾巴在后面跟着我不放,真好玩。我喜欢爷爷家的狗。我真想把它带回我的家。

我特想有条狗,当我放学回家,它来迎接我,汪汪地叫,好像在说:"小主人回来了,小主人回来了!"我特想有条狗,当爸爸妈妈不在家时,可以陪着我;当我特想有条狗,当我开心或不开心时,可以向小狗诉说。

我是一个喜欢狗的人,的的确确,我喜欢狗。因为它们很聪明,通人性,非常可爱。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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