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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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文学的读后感

| 国渝

读书就像一根强心剂,注入我们的体内,带给我们巨大的力量,在读书中授予我们做人的道理,教会我们处事的原则,传授我们无尽的知识。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小编特地准备了中外文学的读后感5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欢迎借鉴学习!

中外文学的读后感1

放假前董老师让我们假期里读《童年》这本书,我早早的借来开始翻前看,但我总觉得这本书不像《笑猫日记》系列、《丁丁当当》系列等接近我们的生活,书中介绍的事儿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特别是人名都很长,我觉得这本书太枯燥,一点儿也没意思,就放在一边儿不再读了。暑假即将过完了,在整理暑假作业时我又想到了董老师介绍的读书要目,没办法就再次捧起来硬着头皮读。

哎,还真别说,读着读着,偶开始喜欢起这本书了,感觉这本书也挺好的,就慢慢读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作者阿列克谢真实的童年生活。

阿列克谢的童年生活是非常悲惨的。她在四五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随母亲和弟弟到外祖母家生活,在去外祖母家的路上,小弟弟也去世了。来到外祖母家,别的人都看不起他,欺负她,外祖父也常常打骂他,但是他的外祖母很喜欢他,总是护着他,还给他讲了很多童话故事,所以他的童年生活在悲苦的同时有了一丝快乐。

阿列克谢从小就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他的外祖母家很不和睦,两个舅舅经常为争家产打架,有时还动手打阿列克谢的外祖父和外祖母(也就是他自己的爸爸妈妈),为了不让伊凡分得他们的家产,他们还害死了无辜的伊凡……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阿列克谢的童年生活是很不幸的。如果与阿列克谢相比,我的童年生活像是走进了天堂,我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有和睦的家庭,幸福的生活,每天想吃什么吃什么,还能坐在宽敞的教室里上课,有耐心教导我们的老师,有漂亮的玩具手 枪,遥控赛车,阿列克谢的童年生活与我的童年生活真是无法相比,我要好好珍惜这童年的美好时光!

中外文学的读后感2

轻轻的,静静的,我一个人在房间里读完了这本有着短小但是精悍的文字的书——《飞鸟集》。看着它浅黄色的封面上有一群鸟飞过,我想,这就是自然,就是我们应该真正拥有的世界吧!这本书蕴涵了诗人泰戈尔对于自然的爱,对人生的爱。在自然中追求真理,在人生中崇尚高洁,这是泰戈尔超乎常人的智慧。他用他手中的笔,记录下了这个纷纷扰扰的世界,记录下了那样千变万化的自然。

诗人泰戈尔用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字,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完美无暇的世界。不可否认语言的简洁使《飞鸟集》不由自主地让人难以理解,但这并不影响它蕴涵着的深刻无价的真理。从泰戈尔的文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种他对生活的热爱,对人生的态度以及对爱的思索。毫无疑问,泰戈尔的灵感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经历,并高于生活,融于经历。他热爱生活,热爱人生,因此他也埋藏了生活中的苦难与阴暗,保留的是光明与欢乐。泰戈尔对爱的思索,更是深切,更是执着。一切人类可以体会的情愫,都被泰戈尔原原本本,又十分含蓄地表达出来。泰戈尔尤其崇尚爱情,他毫不吝惜地运用了大量比喻来赞美爱情的伟大与永恒,也正如像他写的那样:“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他把爱与真理恰到好处地放在生活这架天平的两端,没有丝毫的偏差,没有丝毫的倾斜。

在《飞鸟集》中,我最欣赏的一句话是:我不能选择的。是那的来选择我。(Ican'tchoosethebest.Thebestchoosesme.)也许这就是我学习的目标,生活的目标,人生的目标吧!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想成为优秀的人,都想成为强者。但是,这是需要努力的,需要付出代价的,需要付出你的时间,你的光阴的。

在另一方面,泰戈尔搜集了大量关于自然界的灵感。他说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说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断片,说鸟儿的鸣唱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音;他将自然界的一切拟人,让我们去读懂。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泰戈尔用自己手中的笔和心中的想法,把它们整理,收录。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中外文学的读后感3

现在的我们,年少,狂放,轻浮,少了一份稳重,向往一种叫成熟的东西,却又无法寻找,于是,我们试着用一些东西,装扮自己,掩饰自己的那一份羞涩,尝试着让自己变得出众,变得,另类。

三天两夜,就像旅行,就算旅行也不够,但是,就是这两个夜晚,让一个被开除却又不敢回家的孩子,似乎长大了一点。故事的背景是美国的五十年代,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守望者,这是一个生词,见过,却不知道什么意思,正如文中的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噢,原来守望者,就是守住自己的理想?

霍尔顿是一个坏孩子,一年中,他一共被开除了四次,在最后一个学校的期末考试中,他五门课四门不及格,于是,又被开除了,而且这一次还是在圣诞前夕,他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闭口就“他妈的”,明明没成年,却要故意扯着嗓子乱叫,只为让酒吧里的侍者送上一杯威士忌;半夜在宾馆睡不着,叫了一个妓女,却动也没动她,就心甘情愿付了十块。他是一个好孩子,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他是一个悲惨的人,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梦想,永远都是走一步算一步的思想,没有未来的打算,甚至到被开除的那天依旧和同伴说笑,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

看完这篇文章,我,叹了一口气,然后失神地望着窗外,看上去,霍尔顿更像他说的在麦田里迷失方向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在悬崖边的守望者。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孩子最终能够在悬崖边停下脚步,并不一定是因为正好那里有一个守望者在看护,而可能仅仅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守望者存在。少年的心是孤独的,他向往的东西往往与现实行违背,但为了存活,他只能无奈的选择放弃,但他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于是,他选择自暴自弃,让光阴虚度,让活着比不活着还痛苦。

一个成长在叛逆时期的孩子,总是有一些叛逆,看看我们周围,发现,其实这样的人有很多,在我们眼里,他们是差生,是老师们最头痛的,是被我们唾弃的,见到他们,我们总是用异样的眼光,鄙视他们,因为,在我们眼中,他们是异类,是一些不属于学校的东西,总是和打架,斗殴,作弊等一些词沾上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就是,他们也有他们自己的一片蓝天,他们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理想!在我们一味的否定下,他们的梦想也许在刚一出生就立刻化作了灰烬,所以,换一个角度,是我们抹杀他们活在世界上的动力,于是,他们选择堕落。

试想一下霍尔顿在山头的那一次守望,他心中充满的是悲伤和孤独,但是,他在试图掩饰,掩饰这种本不该出现在这个年龄阶段的神情,也许,他望着巍峨的山,忏悔;也许他望着波澜的小溪,皱眉;也许他望着奔跑的孩子,沉思;也许,他望着翱翔的群鸟,遐想。我们何尝没有过这样的一天?这一天对于你来说,也许已经过去,也许还姗姗来迟,但是,既然避免不了,那就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克服这个困难!

作者用第一人称叙述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但却发人深省的故事,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运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引起读者共鸣。

其实,善良的人性往往只在颓废中发光,但这一束光却是微弱的,因为,肮脏的东西,迷惑了我们的眼睛,然而我们却无能为力,如果我们拨开那一层弥漫在眼前的乌云,这束光,也许会更加闪耀!

中外文学的读后感4

在我六年级的时候,我读了叶圣陶老爷爷所写的《稻草人》。叶圣陶是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扩荒者。《稻草人》也当然是构思新颖独特,描写细腻逼真,富有现实内容的的啦!

稻草人是农民亲手造的,他的骨架子是竹园里的细竹竿,他的肌肉、皮肤是隔年的黄稻草。破竹篮子、残荷叶都可以做他的帽子;帽子下面的脸平板板的,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他的手没有手指,却拿着一把破扇子——其实也不算是拿,不过用线拴住扇柄,挂在手上罢了。虽然他造的并不是十分精致、美观,但他十分负责,比马啊,狗啊好多了。

他虽然不能动,也不能说话,但是心肠很好,一心想帮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我读后,十分感动,心里酸酸的,心中充满了沉闷和压抑,稻草人的形象在我心中永远挥之不去。

可怜的老妇人啊!不仅死了丈夫,连的儿子也得了白喉去世了,她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可老天仍不眷恋她,她又落下了心痛这个毛病,老了,没有力气了,还得耕地。可是接着两年闹水,稻子都淹了。还好今年稻子长得壮,雨水也不多,像是能丰收,可是没过几天,飞来了许多肉虫落在稻叶上疯狂地吃着稻子,渐渐的,一片片绿油油的稻叶全没了,只剩下光杆。他心痛,不忍心再看,想到主人的辛苦又只能换来眼泪和叹息,他低头哭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现在我们现在生活的美好和来之不易。和过去的生活简直是无法相提并论。现在我走到家乡的田野上,现在的稻草人可神气了。就像一个战士一样,在绿油油的田野上站岗,也变得有鼻子有眼了,换上了一顶崭新的帽子,穿上了专属他的战服,这样看上去看得更加高大了,更加挺拔了,但是他的品质没有变,依然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的,没有半点倦怠。

中外文学的读后感5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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