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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周考优美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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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章要符合社会现实的需要,体现时代精神。时代精神是指一定历史时期中,推动时代前进、体现时代特征与发展方向的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三周考优美作文,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高三周考优美作文篇1

生活中无处不有书籍,而书之香也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身边,伴我成长,熏陶我。我爱那书香。

奋斗篇

祥子那么大的个儿配上那样美的车,是多么协调啊!祥子按按铃铛,那声音清脆,响亮;再整理整理车厢,祥子懂得怎样保护自己的车,怎样把车厢打扮得亮堂,这毕竟是他自己的车,他的梦啊.上了客儿,问了地儿,祥子便撒开长腿,迈出大步,大脚打在石板上“扑嗵扑嗵”的响,心中欣喜极了,脸被晒得红黑,更显得硬实了,祥子的衣服被汗水浸透了,豆大的汗珠也随着臂膀有节奏的起伏而拍打在石板上,但他仍然高兴得咧嘴笑,毕竟他每时都在向自己心中的梦想努力,奋斗啊!

顽强篇

雨后一道彩虹桥挂在天空,鲁滨逊叹了口气,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一个人在这个荒岛上与孤独为伴生活了二十年,实在是太孤寂,太无法想象了。可是鲁宾逊却勇敢的顽强的存活了下来,他不肯向命运低头,于是他自己种粮食,并养牲畜,建房屋,捕鸟兽……过原始社会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对于一个文明人来说,是多么的不容易呀,面对如此困境却仍然乐观面对生活,是多么的坚毅,顽强啊!

英勇篇

尼摩船长与阿隆纳克斯教授以及他的同伴一起潜入锡兰岛附近的海中,在暗中观察着一位印度采珠人。正在此时一只黑鲨——印度洋中最厉害的鲨鱼冲向采珠人,尼摩船长不顾一切的奔向大黑鲨鱼,与鲨鱼搏斗,他一手举起匕首,另一只手抓住鱼鳍,用匕首猛刺鲨鱼腹部,一次,两次,三次,始终未能刺中要害,渐渐的黑鲨鱼占了优势,把尼摩船长逼得没有退路了。在这紧急关头,尼德兰伸出鱼叉刺入鲨鱼的心脏,顿时,水中一片鲜红。黑鲨鱼终于死了,可怜的采珠人得救了,尼摩船长也受了伤,在场的人无不为尼摩船长的英勇正义所折服。

其它篇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书籍还教给我很多,比如《人间有青天》中虎娃安的坚强;《飘》中柯思嘉奥哈拉的勇敢;《三剑客》中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的正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柯察金的执著……甚至《羊脂球》中羊脂球的善良,书籍给我的这一切都是我宝贵的财富,他们伴我哭泣,告诉我勇敢是什么,使我与孤独无缘,引导我不断的前进。书籍伴我一生。

高三周考优美作文篇2

酒之香,未品先醉;茗之香,唇齿久留;花之香,浓郁芬芳。凡是世间之香,终有消散之日,酒尽,茶凉,花败,香消不复焉。唯有书香亘古不变,伴我同行。

——题记

不知何时,我爱上了书,爱上了那淡淡的书香,如痴如醉,深入骨髓。每每品味文章,心便化了,无须动步,便如同诸葛亮——未出茅庐,已知天下三分。打开书籍,就可以走到天涯海角,或者是海市蜃楼,也可以遨游天国。享受无时不在。”

忘不了读书时的那种沉迷与陶醉,那种微妙的感觉难以言喻,只感觉自己完全沉浸在另一个境界中。黄山谷说过,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古人还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类的话。其实,读书倒不见得真的有什么目的,很多情况下全然只是兴趣而已。然而,真正投入其中以后我才发现,书页中有哲人深隧的智慧,有对生命诚挚的热爱与奉献,散发着特有的气息,让我获得满足与喜悦。孔子曰:“温故而知新。”是的,即使是一些已经看过的书,我也依然能在温故知新里,重新获得一层的领悟与启示。它让我在现实的泥沼中,跋涉到一个更为美好的精神领域里。

曾几度忘却都市的繁华,捧一本书,清晰地看见陶渊明一身布衣,享受着“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每天在那云雾缭绕的南山山边,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真是羡煞旁人。

曾几度忘却生活的紧张,捧一本书,清晰地看见诗仙李白放下最爱的酒杯,拔出心爱的宝剑,昂首吟道:“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充分显出那份独步天涯、追寻梦想的潇洒与不羁。

曾几度忘却社会的无情,捧一本书,清晰地看见了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句掷地有声的话连同他烟斗里的烟草味,铭刻在了中国的历史上,刻在了中国人的心里。

曾几度……

恬静清幽的散文,动人心魄的名人传,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幽默活泼的外国名著都是我夜深人静的独爱.尽管未来的日子我无法预料,但我相信在往后那充满幻想的日子里,在人生漫长的旅途中我不孤独不寂寞,因为有书。幽幽的书香,将永远陪伴我同行,为我照亮那青春的微茫,点燃季末的温暖……

高三周考优美作文篇3

我与语文相伴以近十一载了,起初我与她只是陌生人的关系。渐渐地,她成了我的“母亲”,我喜欢上了她。爱上你以后,我才知道,爱你不容易。

我与陌生人

从幼儿班的语言课到小学的语文课,又到初中的语文知识课,语文与我相伴十一载了。就像我说的,起初她在我眼中只是面熟的陌生人罢了,我们只是在语文课上,擦身而过,我只是瞧她几眼,可她一直注视着我,我不知她为什么看我,但我知道那时的语文总是不及格。就这样,我与她之间日渐疏远。但在升入初中之后,我却喜欢上了她。

她成了母亲

到了初三,紧张地学习气氛压得我喘不上气,一道道理科题让我的神经高度紧张。我放下笔,用眼睛扫了一下书桌,一本语文读物吸引了我,我打开了她,与她相识。一篇文章之后,我的神经放松了,我这时才感觉到苏轼那种“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自在,陶渊明读书时“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痛快,李白那“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愁畅。你,语文,中国人的语言文字,有人叫你母语,我称你为母亲,我爱上了你,可这也不容易。

爱你不容易

语文,我的母亲。我想说爱你不容易,你我相伴十一载,从陌生人到我那爱的、敬的母亲,这不容易。可爱上你之后我才知道,爱你是那样的不容易。

你不像数学父亲那样有规律可寻,你不像英语外婆那样絮絮叨叨,你不像化学哥哥那样藏于瓶瓶罐罐之间。你似芬芳满园尽散、你似夏雨零星点点、你似清风带走我的忧愁。你就这样,无处不在。

对,你无处不在,想学好你说容易也不容易,因为哪一科的书上都有你足迹。学好你必须无时无刻地收集你的“芬芳”,将你那“夏雨”般的零星点点分布在每一本书上的“雨点”吸收,感知你那“清风”的方向。学习你,我的母亲,我必须耐心地不断积累,不断地将你运用到生活之中。这才能使我了解你,可这是不够的,因为书山无尽,学海无涯,我永远猜不透你,你像风无处可寻。可我仍然爱我的母亲。

语文,想说爱你不容易。从一个陌生人到我的母亲。经历了风雨,不管未来会有怎样的困难、艰险。我依然爱你,语文,我爱你,已不知道该怎样爱你。

高三周考优美作文篇4

我们是从好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呢?说实话,我真的忘记了。半年前还是一年前。更或者是比这更遥远的时段。

我很久都不再说我们之间的事,可是别人却常在我的面前提起你。我也只是草草带过。毕竟难分难舍放在现在的我们之间好不适合。是不是觉得这样的话很残忍。你会觉得我很可笑,对么?

你都说,我们两个圣诞节都没有再一起过了。我开始怀疑你的记性为何变得比我的还要好。

其实我们离上次分别也没有多久,如果一只手指代表一个月,一个手掌就能代表这些时间。可谁都知道。我们都忘记了人生一半的时间。

你说你老是梦见我,你说你还很想我,你说你还惦记我。这些话,很让现在的我觉得我们可悲。只是,我没有再一塌糊涂地难过。

其实,在我的朋友中大多都不希望我们在一起。没有原由。不是你不够优秀。

我不知道这篇日志能在这空间保存多久,我更不知道我会不会像以前那样删掉这空间里关于你的一切。

我一字一句说着我们的过往,我从14岁与你一起走到18岁。如今我十九,你十八。这其中的一年被我们停止搁浅。我们一起面对没有对错的是非。只是,我们都没有回头。

你说:说好的要一辈子,要加油,要努力!你第一次对我说这话时,是零几年呢?现在都是08年的倒数第二天了。如今你依旧对我重复着这句话,我也依旧认真地听着,在想着!可最终到底是谁食言。或许我一直一厢情愿地以为错的人一直是你。所以,我们走到现在这一步。

时间不是解药,解不开暗藏在我心里的心结。不然都过了这么久了,我始终没有办法让我们回到最初的最初。

小D,你肯定不相信当初的我心里到底有多么地在意你。那时,现在的对比,是如今甩不掉的心疼。

因为付出的渺小,所以有些事就不再重要。眼泪或许是火苗,引燃那些即将面临的崩溃。

这篇日志我写得很累,差不多写了一个小时。或许真的是找不到更好的词语和心情继续这让人心疼的前尘往事。

在那些早已记不起的日子里。你往北,我向南。

小D,你要好好的。就算,我们只能走这里。

高三周考优美作文篇5

人活在世间,可以说是有许多的情。比如说,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男女之间恋情,朋友之间的友情。这些情是生命中最为生动的音符,不是吗?如果没有这些情,那么你的生命也就没有了它应有的意义了。正如电视剧《马大帅》中所唱的那样,“……一个‘情’活过一生。”看来各种各样的情义在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啊。

那么,在各种各样的情中,什么样的情能够给人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也许有人会说是爱情,难道不是啊?古今中外留传着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象中国的梁祝,外国的罗米欧与朱丽叶,这些可歌可泣的精典爱情故事足可以证明爱情的神圣。但是,在我看来,爱情并不是能够给人们留下不可磨灭印记的情。因为爱情中也有许多的悲剧,有许多的背叛。那种朝三暮四的爱情也可以给人们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但那是痛苦的印记。

能够给人们留下不可磨灭印记的情,依我个人的看法是父母与子女的那种最真挚的亲情,因为父母和子女之间是一种天然的感情。没听人说父子天性,没有什么背叛的可能,而爱情却是后天培养出的情感。尽管也有父母抛弃子女的,或者是子女抛弃父母,但那毕竟是少数。大多数的父母同自己的子女之间存在着牢不可破的亲情。尤其是父母对儿女的情义是深如海,重如山。可以说,每个善良的父母都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自己的子女。象我的母亲,她就把自己的全部都无私地奉献给我们兄妹。比如说,母亲她没有什么爱好,是她不喜欢什么吗?当然不是,是因为她要照顾我,她患有脑瘫的女儿。母亲也喜欢漂亮的衣服,可她却舍不得买,是为了把钱攒起来好留给我。

那么儿女对父母是否也有浓浓的亲情呢?我说有。象有位律师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不惜把自己的一个肾捐献给了母亲。还有前几天,我同母亲去公园,遇见朋友温大哥,他说他的父母都不在了。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看得出温大哥很是伤感,由此可以看出子女对父母也有着浓厚的感情。这种浓厚的感情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化的。

再过几天就是母亲节,而父亲节也就在下个月了,这两个节日已经不只属于西方的了,而是属于全人类。这就足以证明了父母和子女之间有着不可磨灭的情感,而且这种情感是永存于天地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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